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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会尽快提供有关浙江省住房保障,城乡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管理和建设项目管理的信息。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职责
(一)组织编制城市住房保障发展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其实施,制定城市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其实施。领导全省保障性住房项目的监督指导,并负责住房困难的城市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保证。与有关部门合作开展相关工作,如经济适用房项目的资金安排。
(二)起草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制定省级住房建设计划,住房政策,指导实施。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研究住房和城乡重大问题。施工。
(三)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资质管理,指导或组织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行为的调查和处罚。在监督中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开展建设活动,按照职责分工协调城市建设;涉及施工现场和城市管理基础设施的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并指导城市建设安全生产管理,管理与运行。
(四)制定全省地方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并监督实施,制定公共服务设施(违规通信设施)建设标准井监实施,指导和监督各项工程建设的实施标准和配额项目成本计算,组织和发布项目成本信息。
(五)制定并监督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组织对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和分析,针对房地产业提出产业发展计划和产业政治建议,制定城市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和房屋面积,房地产评估和经纪,物业管理,房屋征收补偿,房屋使用安全,房屋白蚁控制等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六)与有关部门一起制定住房公积金政策,组织实施发展计划,监督全省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管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
(七)制定全省城市建设管理政策和发展计划,指导和监督实施,参与促进城市化。指导全省城市市政公共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行安全,应急管理等。负责城市地铁和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管和能力管理,指导城市管理领域的执法。
(八)起草并指导实施乡镇建设管理政策,参与改善全省农村人居环境,参与农村振兴战略和优美的农村建设。指导农村房屋设计房屋建设以及安全和危险房屋的翻新。
(九)制定建筑业,勘察设计业以及监理造价咨询业的发展计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制定建筑市场体系和信贷标准,监督实施,组织和推广建筑工业化,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指导建筑企业对外承包工程。
(十)制定施工镜像工程质量安全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施工工程质量质量,施工安全生产竣工验收案例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或参与重大工程质量安全调查。安全事故处理建筑行业技术政策的制定,指导实施,组织和促进项目质量安全的标准化管理和品牌项目的创建。
(十一)制定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科学技术发展计划和政策,并与有关部门一起制定政策,计划,并监督建筑节能和色彩记录建筑物的实施,并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促进城市和城市的减排。指导历史文化名城,乡镇的保护,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建设管理和城市雕塑建设。
(十二)组织和实施国际金融组织的贷款项目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三)完成省委,省政府分配的其他任务。
(十四)功能转换。根据“两个高层次”建设目标,全面推进基础设施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建设,加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保障,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综合承载力和辐射能力,高质量促进城乡环境改善,改善城乡生活环境加强房地产市场分类控制,全面实施多户型住房制度主题供给,多渠道担保,同时购房和购房,稳步扩大住房保障范围,全面提高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水平,深化“一次最多”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继续带动建设项目改革的深化ct审批系统,并不断优化审批流程。继续精简,取消和委托建筑业的工作,促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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