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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部门:推进住房租赁资产证券化,优先发展大中型企业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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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

“关于促进住房租赁资产证券化的通知”

为了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加快建立多主体,多渠道,同时保障住房制度的要求租赁和购房,以及为完善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配套政策,中国证监会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住房租赁资产证券化的通知》(以下简称“以“通知”为基础,对前期工作进行总结。促进住房租赁资产的证券化将有助于振兴住房租赁资产的存量,提高资本使用效率,并促进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

《通知》阐明了住房租赁资产证券化的基本条件。主要包括财产已经完工,所有权明确,建筑质量安全标准符合有关要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有关程序是否已按规定完成;该物业运作正常,并产生持续稳定的现金流量;原始所有者公司治理良好,并且在过去两年中没有重大违反法律和法规的行为。

“通知”阐明了优先级和主要支持领域。明确把对大中城市,雄安新区和其他国家政策重点支持区的支持放在优先位置,并在试点城市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建造出租房屋,以发展资产证券化。

《通知》完善了住房租赁资产证券化的工作程序。鼓励房屋租赁公司根据自身的经营状况和财务需要进行资产证券化,明确房屋租赁资产证券化的申请,验收,审核,发行程序,并核实并记录与房屋租赁有关的出租房屋的建设证券化优化交易程序,并建立绿色通道以提高工作效率。

《通知》明确提出要加强对房屋租赁资产证券化的监督管理。在建立健全的业务合规,风险控制和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的自我监管体系,合理评估房屋租赁资产的价值以及加强中介人和发起人的责任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通知》提出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培育多元化的投资主体,鼓励专业化,制度化的建设或经营机构,建立健全监管协调机制,支持住房租赁资产证券化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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