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报道(记者王阳,杜明月通讯员)保定市Li县一个微信公众账号发出警告,称“保定某县某商场入口发生刺伤事件” ”,无需验证。几天前,负责官方帐户的刘先生被警察行政拘留5天。
11月15日,微信公众帐户“ ian县新生活”刊登了一篇题为“河北保定商城县城门口的刺伤事件”的文章,上面有四张现场照片。文章说:“ 15日下午,河北省保定市县城一家购物中心外,一名男子发现妻子有外遇,曾多次刺伤妻子。目前,该男子已被相关人员控制。该妇女的部门和伤亡程度尚不清楚。”该文章发表后,立即在网络上分发。
16日上午,由于新闻迅速传播并由知名网站转发,这对网络造成了严重影响,保定互联网警察介入了调查。经核实,“ Li县新生活”所描述的一起袭击案实际上发生在11月12日,位于贵州六盘水市中山区石厂路南侧一家服装店的外墙下。保定市互联网警察立即联系相关转发网站,并删除了虚假信息。
很快,警察发现了负责微信公共帐户“ Li县的新生活”的人。法定代表人刘先生和经营人员徐先生均为黎县当地居民。徐在微信组中看到“一名男子在服装店外用刀刺伤一名妇女的视频”,未经证实后,他主观地认为这是在保定商城某个县城门口发生的事。 ]。然后拍摄了四张截图,标题为“在河北保定的一个县城门口发生了一次刺伤事件商城”,并在经过刘的审查后被释放。警方对这两人进行了批评和教育,并根据《公安行政处罚法》,将微信公共账户“ L县新生活”法定代表人刘某行政拘留5天,并处以罚款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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