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城市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有相关单位:
为促进物业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山东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鲁建武字[2019] 4号),山东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简称省物业信用系统),并已完成与相关市政系统的对接工作。根据早期省级财产信用制度的运行情况,有关进一步使用省级财产信用制度的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根据《山东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鲁建武字[2019] 4号)的有关规定,信用信息管理一般作为独立法人实施,注册地点在我省行政区划内。省内房地产服务公司分支机构产生的信用信息统一纳入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房地产服务公司的管理;在我省行政区域外注册的房地产服务公司将利用其在我省的分支机构实施单位信用信息管理;在我省未开展物业服务活动的公司将不参与信用信息管理。
二、烟台,潍坊,济宁,威海和聊城市等五个城市使用该城市自己的系统,并通过自己的系统与省级财产信贷系统交换数据;其他城市使用省级财产信用体系。在以上五个行政区划注册的物业服务企业,通过自己的系统收集企业的所有信用信息,查询并打印全省统一的信用评估结果和信用评估报告。在其他城市注册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通过省级财产信用制度参与信用信息管理。省级财产征信系统登录网站:801,或通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网站“政府服务-业务系统”子列,找到省级财产征信系统登录页面。
三、使用自己的系统的城市必须在与省级财产信贷系统的技术对接中做好工作。自主系统应履行省级财产信用制度要求的各项职能,及时将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信息和相关审计结果推送至省级财产信用体系,并接收由省级财产信用制度产生的信用评价结果和信用报告。省级财产信用制度。物业服务公司查询。使用自己的系统的城市可以使用自己的系统来查看由省财产信用系统推送的信用信息,也可以使用省财产信用系统来查看相关的信用信息。
四、对于使用省级财产信用体系的城市,市财产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县(市,区)财产管理部门在收集,识别和发布信用信息方面做得很好。 ,加强对县级行政管理人员业务指导和信用信息审查监督检查。县级行政管理人员应当及时登录省级财产征信系统,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审核收集征信信息。
五、所有城市都应进一步加大力度。原则上,所有物业服务公司应在年底前按照规定参加信用信息管理。我们部门将检查每个城市的工作概况以及信息收集和识别工作,并报告工作进度。
如果您在每个城市的工作中遇到任何问题,请在汇总后与部门的物业管理办公室联系。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