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双十一”的临近,主要电子商务品牌的年度之战再次开始。 “剁手派对”渴望购买,购买和购买。但是,根据前几年的经验,很容易出现“商品为空白”。许多网民抱怨购买真正的产品并在旗舰店订购产品,但是当他们无意中得到它们时,他们变成了“电子商务专用”版本,并且总是感到不可靠。因此,在某些消费者看来,是否应该下达电子商务特别供应订单?
“相同样式”卷纸的在线价格更低?原来只是“缩小版本”
经常在网上购物的消费者并不难发现,现在在商场中常见的几乎所有品牌现在都有在线官方旗舰店。日用品,服装,鞋子,金银首饰,家用电器等。许多消费者已逐渐接受品牌商品在线购物的消费模式,以较低的折扣购买著名商品。同时,越来越多的产品被标记为“电子商务独家供应”。
女士Wang是一位购物专家,喜欢呆在家里。不管星期天如何,她通常甚至都不会穿着睡衣离开门,但是每天的生活必需品并不短缺,而且房子也布置得井井有条。她的秘密是在线购物,从卫生纸和棉垫到书架,衣柜,电视,冰箱,以及互联网上的所有商品。她认为,在线购物不仅容易,而且便宜。为了确保在线购买的商品是真实的,她通常仅在一些受信任的大型电子商务平台的官方自营商店或旗舰店购买商品。
但是最近几天的购物经历使“在线购物专家”王女士轻声细语。
“通常我是从互联网上在家中购买薄纸和卫生纸,但是当我在家中急需时从超市购买了一包庆丰卷纸时,我发现它比我的同一种产品还要厚我在网上买了东西,后来我保留了下来,当我再次购买时,我进行了认真的比较,发现它“很傻”。在超市出售的卷纸清楚地表明,一卷纸的重量为155克,但在线购买并未写出克数,而是写了270段。两卷纸的包装在细节上有所不同,其余的都一样。”王女士仔细地计算了每卷纸的重量,这是根据在网上购买的卷纸外包装纸箱上写下的整个盒子的克数得出的,结果是132克。“难怪价格差异相当大一点点。我以为它只能通过盒子在线购买,并且是以批发价购买的。我没想到微会有很好的区别。”
《北京早报》记者在一家电子商务公司网站上找到了王女士提到的“庆丰卷纸”,该页面提示该产品是“电子商务销售”。许多消费者在“产品购买查询”栏中询问每卷纸的重量,但是客户服务部门的回答是“该产品根据段数计算,与克无关。”因此,尽管卷纸比超市中的价格便宜得多,但实际上,消费者很难发现这条纸巾的重量不一致,并且与超市不一样。
“电子商务独家供应”并未明确表明消费者认为自己被欺骗了
除了王女士比较的纸卷外,大学生小周还发现,在网上购买的羊毛围巾“蓬松”。我想给我妈妈一条围巾。商场的要价基本在600元以上,但同一品牌的旗舰店的“特价”不到200元,这让小周很高兴。但是收到货后,发现围巾的头发含量只有35%,与商场大不相同。 “购物中心的头发含量超过70%。销售人员还说他们的品牌基本相同。我没想到在线购物的差异会如此之大。这是有理由认为旗舰店会没有假货。”
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如王女士和小周女士发现,在线旗舰店和实体店并不完全相同。除了打折的不同外,款式,性能,价格,设计等方面的差异也逐渐显现出来。因此,许多人开始介意“电子商务独家供应”。
但是,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有些产品并没有直接标明它们是否是专用的,而是与普通产品混合在一起出售的。
在一个电子商务平台上,型号为XQG80-WD12G4C01W的西门子滚筒洗衣机的销量非常高,在走访多家电器商店后,记者发现洗衣机的外观,功能和规格是一致的。外观完全相同的洗衣机,型号为XQG80-WD12G4601W,价格比互联网上高出500元。根据购物指南,这两种不同型号的洗衣机应相同。 “它们看上去一样,但是型号不同。也许里面的零件不同。对此我不确定。这家商店只经营我们自己的产品。打包票。”
随后,《北京早报》的记者咨询了西门子品牌的客户服务人员。另一方表示,这两个模型实际上代表相同的产品。 “ XQG80-WD12G4C01W是通过指定的电子商务销售的,XQG80-WD12G4601W是通过其他渠道销售的,而不论消费者是谁。产品在哪里购买,产品质量,服务和售后均相同。没有区别。 “
但是,购买此产品的消费者张先生不同意这种解释:“从互联网上购买确实可以节省一些钱,只要所购买的产品与预期的型号和型号相同。显然,“电子商务专有供应”的模式与实体商店的模式不同,并且互联网上也没有任何解释。这不是在欺骗消费者吗?”
电子商务专有供应是否可靠?
国美电器高级副总裁李俊涛在一次公开采访中透露:“我知道一些电子商务公司直接找到上游供应商,要求他们在专用机器上使用便宜的材料,然后以低价出售。 。 “他提醒消费者,“该产品非常糟糕,存在很多问题。”
先生。消费者黄先生同样对“电子商务独家供应”保持警惕。他在线上购买了液晶电视,因为他认为这是一个不错的价格。货物到达后,他才发现“电子商务独家供应”一词。选择返回。他对记者说:“我没有对网站进行任何引人注目的解释。这让人感到偷偷摸摸。尽管我不知道配置是否已降低,但消费者不是电气专家,他们总是觉得自己是不放心。”
那么,日益普遍的电子商务专有供应是否可信?
京东商城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电子商务专用”产品类别是指制造商为了自己的渠道控制目的而为同一产品或具有不同微不同系列型号的产品命名。一种产品与通过离线渠道销售的产品之间没有本质区别;另一种是基于电子商务大数据分析的C2B反向定制产品。这种“电子商务专有”产品充分反映了互联网消费群体,可以更好地满足特定消费群体的个人需求。
女士内衣品牌电子商务业务负责人小晓告诉记者,她公司确实具有针对电子商务平台(例如天猫旗舰店和京东)的自营和独有风格,但并非“偷工减料”。 “它一定不能与商场的风格完全冲突。在这种情况下,商店柜台的价格完全没有竞争力。互联网上确实存在一些棉花含量低,款式简单的低成本型号,但是这些内容显然在产品介绍页面上并没有欺骗消费者。”
上述观点也得到了市场营销人员郭先生的认可。他认为,不可避免的是,各种品牌在电子商务和商店销售中的销售将形成“差异化”,“商家为消费者提供更多选择,这必须是增加市场份额和扩大业务规模。”不必说他们是“电子商务独家供应商”,并且会陷入陷阱,只要他们是可靠的制造商和品牌,即使是那些生产电子商务独家供应商,也不会冒险冒险。生产“有缺陷的产品”并打出自己的品牌,相反,有必要了解质量和价格之间的关系,买最好的东西是正确的,但不能以with幸的心态“碰运气”,商品和服务都有成本是的,折扣毕竟不能超出经济基本面。”
律师的陈述
属于“特殊供应”的电子商务公司应向消费者明确指出
北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的陈树律师认为,无论企业如何适应和革新,他们都必须及时,准确地将产品信息告知消费者,并且不得剥夺消费者的知情权。
陈律师说,与实体店相比,“电子商务专用”产品通常在参数和指标(例如产品规格或材料)上有较小的变化。如果商家没有正常履行通知义务,则消费者很难仅依靠电子商务网站上的图片和说明来找到差异,尤其是家用电器的内置附件和设备行业。如果没有经过专业设备的测试,消费者可能会在获得商品后仍然无法检测到。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有权知道其购买,使用或接受服务的商品的真实状态。运营商有义务向消费者如实解释其提供的服务或商品的相关信息。如果您销售与实体店风格相似的产品,则网站上应标有“电子商务(网络)特价”之类的字样,以方便区分并告知消费者。
此外,新《消费者法》实施后,消费者可以在网上购物时合法行使其“后悔权”。消费者在收到商品后的7天内通过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购买了商品,没有给出理由,只要他们对商品不满意或不满意,可以对商品说“不”。卖方并选择退货。 ,即“没有理由退货。”
因此,陈律师建议消费者,一旦他们发现所购买的商品完全是由“偷工减料”或“卑鄙”的假冒伪劣电子商务公司提供的,便可以通过合法渠道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北京早报》记者张静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