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金融机构统一评级制度是由美国联邦金融机构检查委员会(FFIEC)于1979年11月颁布实施的。这套评级制度包括五个基本项目,即:资本充足率(Capital Adequacy);资产质量(Assets quality);管理能力(Management);盈利性(Earning);流动性(Liquidity)。通过以上五个方面评价以衡量金融机构的资信等级。由于这五个项目的靠前个字母组成CAMEL一词,因此,也被叫做”骆驼评级制度”。
一、基本项目: 1、资本充足率。参照《巴塞尔协议》精神,把资本分为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两部分,要求在1992年底,资本总额与总资产之比达到8%。 2、资产质量。即把资产乘以一定风险权数,求得加权风险资产,再与资本相比,以反映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此比例小于5%为最好,其次为5%~15%,再次为15%~30%,30%~50%为差,大于50%为最差。 3、管理能力。不作定量描述,主要对管理者能力、管理系统的效率和执法情况等进行主观评价。 4、盈利性。以税后净收益与总资产之比衡量,并根据金融机构资产规模大小加以区别。例如,小于1亿美元总资产的银行,此比例达到1.15%以上为1等,达到0.95%为2等,达到O.75%为3等,小于0.75%为4等,净亏损则为5等。 5、流动性。主要观察短期投资、主要存款、贷款与租赁、变动债务等与总资产的比例。 6、综合考察评价。根据以上各项目评级然后进行综合考察。
二、骆驼评级制度分析指标和考评标准: 骆驼”评级体系的主要内容是通过对金融机构“资本的充足程度、资产质量、管理水平、盈利水平和流动性”等五项考评指标,采用五级评分制来评级商业银行的经营及管理水平(一级最高、五级最低)。
其分析涉及的主要指标和考评标准是:
靠前,资本充足率(资本/风险资产),要求这一比率达到6.5%~7%;
第二,有问题放款与基础资本的比率,一般要求该比率低于15%:
第三,管理者的领导能力和员工素质、处理突发问题应变能力和董事会决策能力、内部技术控制系统的完善性和创新服务吸引顾客的能力;
第四,净利润与盈利资产之比在1%以上为靠前、二级,若该比率在0~1%之间为第三、四级,若该比率为负数则评为第五级;
第五,随时满足存款客户的取款需要和贷款客户的贷款要求的能力,流动性强为靠前级、流动性资金不足以在任何时候或明显不能在任何时候满足各方面的需要的分别为第三级和第四级。在上述基础上如果综合评级很满意或比较满意的则为靠前级或第二级,不太满意和不满意的分别为第三级、第四级,不合格的为第五级。对一、二级银行监管当局一般对其今后发展提出希望性的建议;对三级银行监管当局要发出正式协议书、由被考评行签署具体计划和措施;对四、五级银行监管当局则发出“勒令书”,命令银行应该做什么、必须做什么和停止做什么,这是一种最严厉的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