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到付款”却不付,男子屡试不爽骗取财物终获刑货到付款,是网络购物时的一种常见交易方式,买家开箱验货后再行付款,有利于保障买家的权利。但是,货到付款也有风险,近日石景山法院审理的这起案件,买家就因为一时的贪念,“玩”出了货到付款的“新花样”,而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真实案例法律分析
案情简介
2021年1月至2月间,被告人赵某使用虚假身份,虚构已与某网络平台卖家协商取消快递公司代收货款的事实,在其未支付货款的情况下,先后在北京市石景山区的两个小区欺骗快递公司快递员向其交付三星牌SM-W2019型手机1部、三星牌SM-F7000型手机1部。后经协商,快递公司向卖家赔付了相应货款。2021年3月间,被告人赵某如法炮制,两次用相同的手法欲在北京市门头沟区某小区骗取快递员在其未支付货款的情况下向其交付手表,后因赵某被民警抓获而未得逞,涉案手表由快递公司原路退回给卖家。案发后赵某家属代其赔偿了快递公司全部损失并取得谅解。
庭审结果
石景山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多次骗取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罪。鉴于赵某着手实施的部分犯罪行为系未遂,具有累犯、如实供述、认罪认罚、积极退赔并取得谅解等情节,最终该院以***罪判处其***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法官提示
勤劳致富才是真正的幸福。公民切不可因一时的贪念,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诚信是立身之本、处世之道。日常生活、交易中应坚持诚信原则。
作为快递员,在投递快递包裹时一定要认真核实收货人身份信息,确保无误后再行投递,尤其是货到付款的快递,更要及时清点货物及货款,谨防交易骗局。
作为收件人,到付包裹接收也要谨慎。若“到付件”不是自己网上购买的物品,要注意查看包裹上的寄件地址,并当着快递员的面开箱检验,或者直接打寄件人电话,有疑惑要果断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