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民航局下发通知,明确旅客在8月4日0时前已购买乘机日期在8月4日至8月31日的国内机票,自8月4日0时起至航班起飞前可以免费退票,航空公司及其航空销售代理人不得收取费用;8月4日0时前已申请退票的旅客,不适用本通知。
各航空公司发布免费退票政策
为落实民航局做好近期机票退改工作要求,协助旅客更好地安排出行计划,各航空公司发布了各自的退改政策。其中,东航制定特殊退票规定,东航781客票填开的国内航班,客票中至少含有一段未使用的国内航班,航班日期在8月4日(含)-8月31日(含),出票日期或换开日期为8月4日(含)0时之前,取消订座时间为8月4日(含)0时至航班起飞前的,可至原购票渠道免费办理未使用航段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
南方航空发布通知,在8月4日0时前购买(或换开)的南航航班及使用CZ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且旅行日期为8月4日(含)至8月31日(含)的784开头的国内客票,首次变更至2021年12月31日(含)前相同航程的南航实际承运航班,免收变更费;在客票有效期内申请退票免收退票费。
春秋航空明确,8月4日0时前购买,且乘机日期在8月4日(含)至8月31日(含)之间,由春秋航空(9C)实际承运的国内航班,如选择变更至9月28日(含)前由春秋航空实际承运的后续同航线航班,免收变更费和票价差;如选择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需在8月4日0时起,且在航班计划起飞前提出申请。
海南航空、大新华航空发布通知称,8月4日0时之前出票,航班日期在8月4日(含)至8月31日(含)之间,由海南航空(HU)、大新华航空(CN)实际承运的国内航班和海南航空(HU)、大新华航空(CN)为市场方的国内代码共享航班,8月4日0时起提出退票申请,且在航班离站前已取消客票订座记录,可至原购票渠道办理免费退票业务,不收取退票费;在航班离站前已取消订座记录的客票,首次变更至12月31日(含)之前的同航线航班,免收变更手续费,但需收取原票价与变更后适用舱位票价的票款差额。
“去哪儿”旅行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8月4日8时许,该平台瞬时退款申请量已达平时10倍以上。为此,“去哪儿”平台已经全面启动疫情保障机制,在独创的政策“订阅”功能协助下,9成以上订单无需人工操作,用户可直接自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