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如果遇到食品过期的情况,对于我们的健康是有影响的,所以在购买食品的时候,建议大家还是要留意一下产品的生产日期,这样的话才能够更好地保障自己的个人安全,如果购买的产品是过期的话,是可以要求商家进行赔偿的,那么食品过期赔偿额标准是什么?
食品过期赔偿标准
1、是销售者在进货过程中是否依法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履行进货查验义务。《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销售者采购食品,应当“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2、是销售者在销售过程中是否尽到注意义务。销售者在销售的过程中,还“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3、《食品安全法》第96条关于惩罚性赔偿的规定应以消费者人身权益遭受损害为前提,而新的《关于审理食品药品***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5条对此加以明确,消费者主张食品价款十倍赔偿不以人身权益遭受损害为前提,只要食品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就可以要求十倍赔偿,这将对食品维权造成根本性颠覆,以后判决十倍赔偿的情况将成为新常态。
4、十倍赔偿的终极目的不是赔偿,而是防患于未然,构建消费者友好型的消费环境,这也是法院对消费者即使是职业打假人也给予支持的原因,就是要督促超市把好食品质量关。举例说,国家权威部门监测或抽查并对社会公示的不合格产品,而超市不及时下架仍在销售;或者已经明显超过了包装上写明的食品保质期,而超市还在销售;或者超市销售食品外观已经明显腐烂变质的食品,这些都是“明知”,消费者可以向超市提出十倍赔偿金。
5、《食品安全法》十倍赔偿规定体现了对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惩罚的严厉性。但正是由于十倍赔偿的惩罚较为严格,《食品安全法》为销售者进行十倍赔偿规定了一个主观要件:明知,即只有在销售者明知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却仍然销售的情形下,消费者才有权要求十倍赔偿。
过期食品处罚标准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七条》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履行各自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二)对生产经营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
(三)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四)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法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或者被污染的工具、设备;
(五)查封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
2、处罚依据
第八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七)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3、补救措施
首先积极配合工商部门调查、处理情况。其次主动消除后果,这些都是可以按照 行政处罚法 的规定予以从轻处罚的。
如何处罚
1、保质期不等于最后可食用时间,在保质期过后,一些食品从安全性角度仍是可以食用的,但它的品质可能有某种程度的下降。如冷冻食品过期后,致病菌可能没有超标,煮后吃下去也没有造成不良反应,
但由于存放时间太长,风味、口感已经发生了一些变化,味道不新鲜,维生素含量也有下降,脂肪可能发生轻微氧化。
2、食物中毒分为生物型和化学型两大类。生物型中毒,是指过期食物受沙门氏菌、弧形杆菌、大肠杆菌等细菌感染,引发恶心、呕吐、腹泻甚至呼吸、循环衰竭等突发性疾病;
此外,过期食物在受细菌感染的同时也有可能发生化学变化,产生黄曲霉素、亚硝胺、丙烯酰胺等物质,导致化学型中毒,诱发癌变、心血管疾病甚至基因突变。
3、过了保质期的食品,也不一定就意味着不能再食用了,这就好比机器过了保质期,虽然也能用,但是风险加大了。但大家不要食用过期食品,因为即使在保质期内的食品由于包装打开或者储存不当,也可能缩短保质期,大家要格外注意。
4、厂家为了延长产品保质期,让其不发生感官上的变化,可能会加入一些化学原料,比如防腐剂。人吃了会造成慢性毒害,小孩和孕妇尤甚。
众所周知,过期的食品会发生品质变化,产生大量致病细菌。如果食用过期食品,还有可能导致食物中毒和急性传染病。所以,买到过期视频一定要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