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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氧就“使用明星照片引起网络侵权”向当事人道歉,已与当事人沟通并和解

来源:互联网

10月11日,新氧健康在线公众号发布声明称,就使用明星照片引发的网络侵权向当事人道歉。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了解到,该账号为北京新氧科技有限公司,此前该公司因与多位明星出现侵权责任***被告上法庭。

此前,北京新氧科技有限公司新增多条开庭公告信息,案由多为网络侵权责任***,原告方包括吴奇隆、鞠婧祎、华晨宇等多位明星,而部分***将在本月晚些时候开庭。

根据另一垂直医美平台——更美App 主体——北京完美创意科技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一审民事判决书显示,医美平台的公众号在文章推广时使用时下热门明星或娱乐圈事件作为噱头,在文章内推广各种医美项目,而这些文章大多会使用明星的照片。

具体到该案件,更美App的微信公众号“更美研究所”发布的多篇涉案文章中,使用了原告杨洋24张肖像,包括影视剧截图、剧照、生活照等。审理此案的北京互联网法院表示,“更美”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中使用多幅原告(杨洋)肖像图片吸引相关公众关注、阅读,推荐被告微信公众号、销售“更美”的商品、项目,具有明显的商业使用性质。而该公司未提交证据证明其使用原告肖像取得了授权,故北京互联网法院认为,该公司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肖像权,应当承担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责任。

最终,北京完美创意科技有限公司于被判十日内在其微信公众号“更美”连续十日登载声明,向原告杨洋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杨洋经济损失40000元。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鑫

编辑/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