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越南财政部第 100 号文显示,电商平台可以选择不代卖家申报纳税。
之前 40 号文要求电商平台代卖家申报纳税,100 号文的实施将帮助电商平台减轻财务负担。
不过,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虽然不强制电商平台为卖家代缴税款,但为了避免税收流失,100 号文给出了两种选择:
一是在卖家授权的情况下代为纳税;
二是平台向税务机关提供卖家的姓名、年龄、地址、税号、电话、销售收入、银行账号等信息。
个人所得税管理司副司长 Ta Thi Phuong Lan 表示,在上述两种方案中,代卖家报税的方案对电商平台更有利,因为与税务机构共享卖家信息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和人力。
“如果是代卖家报税,电商平台只需要按月或按季申报,不需提供卖家信息,”她说。
如果选择第二个方案,平台将不得不提供每笔交易的信息,这会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成本,因为目前每天的电商交易高达 350 万笔。
另据报道,近日,财政部和工贸部已经签署了关于共享电商平台数据和个人销售信息的协议。
100 号文将于明年 1 月 1 日起实施,这是监管电商平台卖家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依据,有助于减少或避免税收流失。
越南电子商务协会的一份报告显示,预计 2020 年至 2025 年期间越南电子商务的平均增长率为 29%,到 2025 年规模将达到 520 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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