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际效用学派是在19世纪70年代初,作为传统经济学的对立面出现的经济学学派。
边际效用学派的奠基者是三位几乎同时各自独立提出主观价值论的经济学家:英国的杰文斯、奥地利的门格尔和法国的瓦尔拉斯。杰文斯在1871年发表的《政治经济学理论》中,提出了“最后效用程度”价值论。边來际效用学臫派在方法頭筿论上反对德国历史学派,主张抽象演绎法。他们把人类社会的经济生活归结为人的无限欲望和数量有限的资源之间的关系,把人的欲望及其满足作为研究的对象和出发点。
产生及发展
边际效用学派是在19世纪70年代初,作为传统经济学的对立面出现的。它的奠基者是几乎同时独立提出主观价值论的三位经济学家:英国的W.S.杰文斯、奥地利的C.门格尔和法国的L.瓦尔拉斯。杰文斯在 1871 年发表的《政治经济学理论》中,提出了“最后效用程度”价值论。
门格尔在同年出版的《国民经济学原理》中提出,物品价值取决于该物品所提供各种欲望满足中最不重要的欲望满足对人的福利所具有的意义。瓦尔拉斯则在《纯粹政治经济学纲要》(1874~1877)中提出稀少性价值论。
他们以不同的术语与不尽相同的方法,论证同一个原理:商品价值是人对商品效用评价,价值量取决于物品满足最后的亦即最小欲望的那一单位的效用。1884年,F.von维塞尔在其《经济价值的起源及主要规律》一书中把这个效用称为“边际效用”。此后,边际效用概念即被沿用。
边际效用学派在19世纪80~90年代得到很大发展。一方面,边际效用价值论本身愈益完备和系统化;另一方面,边际效用原理又被扩大和引伸到分配领域,实现了边际效用理论的普遍化。就研究方法而论,逐渐形成两大支流,一支着重以心理分析方法建立理论体系,另一支则强调运用数学方法进行表述和论证。
前者以奥地利学派的门格尔的继承人维塞尔和E.von柏姆-巴维克以及美国的J.B.克拉克为代表,后者以瑞士洛桑学派奠基人瓦尔拉斯及其直接继承者V.帕累托为代表。随着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和马克思主义的广泛传播,边际效用学派的矛头愈益直接和公开,其中以柏姆-巴维克最为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