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可分为两种,分别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那么对于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专用**,是否需要缴纳税款呢?
相信这是很多从事这个行业的小伙伴们都有的疑问。那么有这类疑问的小伙伴,一起来看看以下信息吧!
小规模纳税人开具专用**,需要缴纳税款吗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规定:
1、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33号)规定: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管理系统自行开具。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的小规模纳税人,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当就开具增值税专用**的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三、根据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可知: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并在增值税专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
1、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
2、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
从以上的信息可知,目前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在开具专用**时,符合国家缴税标准需要缴税,当然其中也有免税政策,所以是否需要缴税是视情况而定的。
通过以上的讲解,相信小伙伴们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开具专用**时,是否需要缴纳税款的信息已经有所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