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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转内销是什么意思?有哪些影响?

来源:互联网

出口转内销指原来已经出口到外国的情况下,由于各种原因,经由各种渠道返回本土销售。

对于中国而言,在计划经济的时代(1950 – 1978)“出口转内销”这个词有时候用来形容质量比较好的中国产品。在当时,中国往往把质量比较好的产品用于出口,质量不太好的产品留给中国国内消费。“出口转内销”的货物往往质量比较好,而且由于货物已经生产,且外贸产品一般不在企业库存之列,有时会低价抛售兑现。在中国计划经济的时代,“出口转内销”的商品有时候是价廉物美的代名词。

中国的出口转内销的形成原因包括:

一,国产商品由于贸易壁垒等贸易障碍原因,不能顺利到达目的地,需要返回国内;

二,国产商品由于国家政策的变更不能顺利到达目的地,需要返回国内;

三,国产商品由于本国与外国的友好关系发生变化等原因,无法到达目的地,需要退回国内;

四,由于产品质量或经济***或其他原因(如船期延误)需要退回国内,或退回国内是更合适的选择。

在中国海关每个月的进出口贸易统计表上,有奇怪的一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进口”,在2006年末,这个数字的年度累计达到733.6亿美元,如果仅仅看数字,这已经超过了当年中国全年从美国的进口额,也就是说,在2006年中国是自己的第六大进口来源地。这部分中国国货只是在文件上貌似打算出口,实际上并没有。

这个就是国货复进口的数字。按照中国海关的解释,国货复进口,就是指重新进口已经出口的中国产品。这其中,有因为质量问题和经济***而被退货的产品,有跨国公司全球产业链的布局考量,但更多的国货复进口是和加工贸易联系在一起的。

在1980年代之前,国货复进口有一个中国人更加熟悉的称呼——“出口转内销”。1980年,中国国货复进口2400万美元,大部分来自海外退货。

影响

很多出口商品可以享受出口退税,因此,在中国的国情而言,出口转内销对中国最直接产生的问题,就是让中国的国家税收遭受损失。另一个问题,是让中国的外贸统计数字出现严重偏差,不能反映真实的对外贸易金额和状况。

1981年中国的外贸税收政策调整后,内外贸税收截然不同,产品内销要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而外贸企业出口材料、零部件、初级形态制成品和半制成品可以直接获得出口退税,企业通过加工贸易方式进口时,又可以享受减免关税和增值税的优惠。

以一个电子企业为例,电子元件出口可以享受13%-17%不等的出口退税,等于价格成本降低了13%-17%。而下游企业用更低的价格进口时,只要持有加工贸易手册,就不用另外缴纳进口关税和环节税,上下游企业都得到了税收减免的好处。

中国向中国出口,中国从中国进口,这种类似“自己的嘴咬自己的鼻子”的令人无法设想的杂技动作,在中国外贸行业内却是每天大量地在上演。它的学名叫做“国货出口复进口”,外贸行业内俗称“香港一日游”。在1981年至2007年的26年间,这一业务增长了3056倍,直至巨额的贸易顺差把中国推上国际舞台的风口浪尖。2007年3月12日,中国海关总署公布的数据显示,2007年2月份,中国贸易顺差高达237.57亿美元,为2006年同期的9.7倍。当时有专家预测,中国的贸易顺差可能不断扩大,使中国成为世界靠前大顺差国,而伴随其间的将是更为频繁的国际贸易摩擦。

在日益巨大的贸易平衡压力下,长期以来国货出口复进口的“顺差造假”问题引起多方面的关注。中国国家统计局原局长李德水在2007年1月份说,许多企业高报出口骗出口退税,导致中国外贸顺差严重失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