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1世纪以后,机构投资者在国内市场经济的环境下呈现出蓬勃发展的势态,且逐渐在经济生活中占据不可替代的地位。从 WIND数据库关于机构投资者持股的数据来看,2014年到2018年四年间,机构投资者的对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最高达到70.44%,平均持股比例达到26.05%,由此可以看出机构投资者正在逐渐改变着公司固有的股权结构模式,且在未来呈现出不断增长的趋势。我国创业板自成立以来,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难和高新技术产业化步伐缓慢的问题,其对此类具有成长性的高新技术企业在融资方面的推动力是无可替代的。相较于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无论是在专业化程度还是对信息的接受程度方面都具有明显的优势,他们对资金的投资管理都是通过对相应市场经济状况、政策导向和各个行业的具体运营以及发展前景研究分析的基础上制定的,能够使资金的使用更专业化,并且随着机构投资者的不断发展,他们积极参与到整个企业的治理过程,促使资产的稳健增值。
机构投资者的持股比例与被瞄准的可能性呈现出完全正相关关系,机构持股对独董比例,以当期的独董比例作为解释变量时,二者没有显著的影响,但是当以后一期的独董比例作为解释变量时,二者呈现出显著正相关关系。假使没有机构投资者的存在,独董和企业的绩效在统计上没有任何关系,一旦引入机构投资者,则二者呈现出显著的正相关关系。机构投资者通过独董的存在产生了介入效应。机构投资者与当期董事会规模的大小、董事会的独立性、相应的激励情况和其会议的次数均不存在显著的关系,但是与后一期的董事会独立性和会议召开次数呈现出显著的正相关关系。
机构投资者的存在能够较好的抑制自由现金流中的代理成本的出现,增加现金股利的发放情况,但是,机构投资者选股时有明显的短期行为,即会选取一些股利较高的企业,不过出于避税方面的考虑,机构投资者又会选择一些股利较高而其支付率较低,公司回购股份较多的企业进行投资。
国外的积极主义经过研究显示机构投资者对公司绩效呈现出显著的正相关,并且认为,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治理效率方面的改善,进而对企业绩效产生影响,表明了这与机构投资者的存在和监督密不可分。机构投资者能够对企业的公司治理情况进行有效的改善,最终提升公司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