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选择的CAD图形按比例均匀的放大或缩小。可以指定基点和长度或输入比例因子来缩放对象,也可以为对象指定当前长度和新长度,大于1的比例因为为放大对象,介于0-1之间的比例因子为缩小对象。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1)单击菜单栏“修改→缩放”。如图:
(2)单击编辑工具栏“缩放命令”按钮。如图:
(3)在左下角命令行中输入“scale”。按enter键。如图:
执行命令之后,命令行会显示以下信息:
选项说明
(1)旋转缩放对象:指定要调整大小的对象。
(2)指定基点:指定缩放操作的基点。
(3)指定比例因子:按指定的比例因子放大缩小对象。
(4)复制:创建要缩放的选定对象的副本。
缩放效果图如下图所示:
普通缩放
缩放前:
缩放后:
复制缩放
缩放前:
缩放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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