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货时效要求
(一)一般要求:
1.2021年11月01日00:00:00-2021年11月03日23:59:59期间消费者付款的订单,卖家须在48小时内发货并确保物流单号有揽收记录;
2.2021年11月11日00:00:00-2021年11月14日23:59:59期间消费者付款的订单,卖家须在2021年11月16日23:59:59前发货并确保物流单号有揽收记录;
(二)定制、预售、众筹商品:
2021年11月01日00:00:00-2021年11月14日23:59:59期间消费者付款的订单,以卖家设置的发货时间(即在商品详情页上系统显示的发货时间)为准。
(三)发货时间另有约定的以双方约定为准。
二、交易流程调整
(一)确认收货超时:
2021年11月11日00:00:00-2021年11月14日23:59:59期间付款成功的订单:
1.通过快递、EMS发货的,自系统显示“卖家已发货”起满240小时(相当于10天)时,系统自动确认收货;
2.通过平邮发货的,自系统显示“卖家已发货” 起满720小时(相当于30天)时,系统自动确认收货;
3.淘宝海外直邮商品订单,自系统显示“卖家已发货”起满720小时(相当于30天)时,系统自动确认收货;
4.消费者可自主延长收货的时间调整为最大可延长120小时(相当于5天);
5.卖家收货地址为中国港澳台地区及海外国家/地区的淘网交易订单,确认收货超时规则不变,即与日常订单确认收货超时规则一致;
6.当交易类型为普通实物交易,交易状态为“卖家已发货,等待消费者确认收货“,有揽件记录的订单,在确认收货超时前未显示签收,淘宝网视情形可将交易超时时间延长72小时;若延长72小时后订单仍未显示签收,淘宝网视情形可再次将交易超时时间延长72小时,该订单最多可延长3次。
相关阅读:2021年淘宝退款/投诉流程流程是什么?